其實,如果昨宣王就告訴楊易次戰能夠使用話,只怕楊易用對抗楊蕊。
興,戰更自成,而之戰律法只戰,因此能夠使用。
后或許戰被允許,但現沒希望。
“宣王,問題。”
楊易拿《古隱秘名劍》后,并沒直接召喚承劍,而轉向宣王。
“請講!”宣王點點,允許楊易提問。
“現個章節,以。”
“章節?現?”
“錯!”
“個……”
宣王還真點為難。
記憶,宣王主戰共也超過5次,而且還沒過誰準備階段候求。
同樣,主戰律法條列,也沒以。
“洛院,墨院,們麼?”宣王拿定主,便征求兩院院見。
其實,宣王自然點答應,但礙于宣靈跟楊易系,也如果自己點答應,就別稱作偏袒,失公正。
“準備階段靈并違反規定,但個限制。”落院院第個話。
“分鐘吧!如果龍武侯續靈,最就分鐘。分鐘后,靈沒完也,如果比就算輸。”墨院院楊易定。
分鐘似,但實際也。
對于個腹無墨,恐怕根本什麼都。
但對于楊易,分鐘已經夠。
“同!”楊易點點,已經達到目。
過,完之后,還對著洛院問:“洛院,墨院,輩聞位院獄墨都文異寶,今輩否幸借獄、墨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