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常嚴肅,著面居民,“就里面吧?”
戈麥斯、32歲、斗牛國警察、頂級刑偵員。
個擁刑偵經驗屢破案案警察。
至以名……警王!
兩被請到對保處,參與抓捕名‘諜’。
管什麼國,很從警員選擇警察。
都保顆除暴良、嫉惡如仇。
戈麥斯,名‘諜’就壞。
必須抓到!
著面居民,戈麥斯兩條眉毛狠狠挑起。
眶里雙瞳閃爍鋒銳與厲芒。
隨著揮作。
國民警隊隊員與隊特種兵速包圍居民。
入居民,向著目標所靠。
特種兵破而入。
入目標所平民。
結果,除到兩名被捆綁平民。
無所獲,目標消失!
“該!”
戈麥斯疼,“狗雜種,定到!”
但現,必須休息。
為什麼抓捕名‘諜’,已經夜沒休息。
隨便酒,戈麥斯沒洗漱,倒就。
沒等夠分鐘。
戈麥斯顫,起掏配槍。
陡然,段冰話語響起。
“如果話,最好別!”
第214章 各為其主,各自國
第214章各為其主,各自國戈麥斯睜睜著只。
蠻橫霸從把配槍拿。
無力反抗!
肖堯神漠。
瞅著面位著、悍、敏銳等優點于……警察。
或者,警王!
戈麥斯也著,沒因武器被拿而失。
至到點恐懼害怕。
點就讓肖堯些驚訝,“真怕嗎?”
“見過警察怕壞嗎?”戈麥斯獰笑。
“沒。
“……”
戈麥斯字句,“也名警察吧?”
“。”肖堯很干脆承認。
同樣都‘警王’,能瞞得對方。
種質,經歷無數案件所培養。
藏都藏!
“為什麼?”戈麥斯能理解。
問,為什麼為名警察卻壞?